上海市浦東新區未檢處處長(左一)張宇與心理輔導老師交談 攝影:閆昭
  中央媒體聽取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未檢工作彙報 攝影:閆昭
  原標題:《看得見的正義》: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須從“瞭解”開始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劉虹妤): 11月24日,“看得見的正義”中央媒體採訪團來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聽取了上海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情況彙報,並參觀了浦東新區院未成年人檢察處與浦東區非政府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及觀護基地——彩虹中心。
  未成年人犯罪——那麼遠,這麼近
  雖然在上海市各檢察機關共同努力下,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呈現出逐年下降趨勢,但累計起來的案件量依然是個不小的數字。未檢部門“送法進校園”、“送法進社區”時,經常遇到孩子們說:“犯罪?離我太遠了。”很多家長也認為自己的孩子跟“犯罪”兩個字永無交集,從而造成不論是孩子還是家長,甚至完全不知道檢察院是做什麼的,未檢工作的意義何在,更不用說瞭解從哪些方面著手可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了。殊不知,在很多人忽視法律常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時候,危險正悄然來臨。很多時候,犯罪只是一念之間。然而事已至此時,才想要瞭解法律,瞭解未檢工作顯然悔之晚矣。
  2011年10月18日,浦東新區三所學校的25名學生為了一些瑣事,為哥們義氣,衝動之下,發生持械聚眾鬥毆案件,致數名學生受傷,近百名學生圍觀。本案中,有20人尚未滿18周歲。這個案件就是典型的無法律意識,不知後果嚴重性的衝動行為,在孩子們看來,單純只是為了幫助朋友出口氣而已,當被告知觸犯法律時,孩子們臉上的錯愕表情,完整表達了“不就打個架,至於麽”。
  附條件不起訴——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預防再犯
  本案中,將25人均提起公訴對檢察官而言,是辦理本案最簡潔的方式,但並非最有效的處理方式。
  經審查,檢察機關決定對6名首要分子和積极參与人員提起公訴,並建議判處緩刑,餘下16名未成年人作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教育,3名成年人作幫教考察教育,視考察結果決定是否起訴。歷經6個月的考察期,16名犯罪嫌疑人有的進步顯著,有的進步稍緩,但都順利完成了上海市浦東區檢察院規定的考察任務。現6人已參加工作,7人正在畢業實習,2人仍在讀書,1人備戰高考。
  附條件不起訴堅持以“可訴可不訴的不訴”為原則,依法從寬把握未成年人適用相對不起訴的條件。對是否需要判處刑罰尚難即行判斷的未成年人,將其納入社會幫教體系對其進行幫教考察,期滿後根據其表現出具考察報告,作為裁量起訴與否的重要參考。新刑事訴訟法生效後,依法積極適用附條件不起訴,2013年以來已經對二百餘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其中半數已經考驗期滿被作出不起訴決定。
  在向被不起訴人宣佈不起訴時,模擬借鑒法庭庭審和教育程序,通知了被不起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偵查人員、辯護人、考察幫教小組成員到場參加,對被不起訴人進行訓誡或教育,對不起訴人員提出希望,提升幫教矯正效果。最後,依據新刑訴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檢察機關對本案16人的不起訴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辦案當中,針對本案暴露的學校信息封閉、應急措施不到位、校內隱匿危險器械等問題,黃浦區檢察院院向三所學校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加強綜合治理,制定長效管理機制。針對學校對犯罪學生的可能不當處置,與學校溝通,保留涉罪學生的學籍,加強幫教工作。針對學生和部分家長法治意識淡薄問題,承辦檢察官多次以座談會形式進行法律教育,並先後在三所學校作了專題法制講座,共計數千學生聽課,並邀請犯罪嫌疑人的家長參與聽課。一方面由學校採取主題法制教育課、主題班會、學生座談等形式進行一次主題教育活動,對學生進行正面的教育引導。另一方面由學校向家長髮出一封告家長書,提醒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專項排查、教育工作。
  上海檢察機關未檢工作從1986年創設以來,經過28年的發展,特別是近年來在上海市檢察院黨組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下,實現了未檢機構的專門化,在全市三級檢察機關全部設立了獨立建制的未檢部門,構建了完備的未檢工作體系;打造了一支專業化的未檢隊伍,形成了“捕訴監防一體化”工作模式,由未檢部門歸口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訴訟監督和犯罪預防業務;創設了一系列有利於教育輓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檢察工作機制,有的被立法和司法解釋所吸納;輓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切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浦東區檢察院未檢處處長張宇稱:“希望能有更多人瞭解我們檢察機關未檢工作,沒有問題預防問題發生,有問題也能知道我們如何與檢察機關共同輓救涉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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